中国少年科学院吉林省分院管理中心关于少年科学院小院士等命名的暂行规定
2008-11-18 14:35:49
为迎接新世纪人才强国战略的挑战,奠定青少年爱科学、信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坚实基础,增强并促进青少年的创新意识、探索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少年科学院分院和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开展小院士、小研究生活动,有关评定命名事项暂作如下规定。
一、少年科学院小院士的命名
1、小院士的人选必须是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热爱社会主义的品学兼优学生。
2、小院士必须是获得市地(州)科技竞赛活动二等奖以上奖项的青少年科技爱好者、实践者或有突出创意发明的作品,并具备相应的文字表述成果。
3、小院士评定命名程序是,由市地(州)少年科学院分院和县区青少年科技活动站推荐,经市地(州)教育系统青少年科技教育委员会评选,报呈中国少年科学院吉林省分院管理中心审定并命名。
二、小研究生的命名
1、小研究生首先是爱国爱人民的品学兼优的学生。
2、小研究生必须是学习活动、日常生活、社会实践等方面有所创新,并有构思新颖、超越现时意义的小发明作品。
3、小研究生的评选命名参照小院士的程序。
中国少年科学院
吉林省分院管理中心
2003年9月
